星期四下午,到科裡協同訪談一位準歸化案的當事人武氏,
聽了她的境遇,真的讓人感到心酸;
武氏是越南籍配偶,71年次,19歲就嫁到台灣,生了一個兒子,現年6歲,
先生58年次,因為酗酒已經酒精中毒,没辦法工作謀生,
也因為酒精中毒神智不清,經常對當事人和兒子毒打施虐,
她因為不堪同居虐待,而向法院請求保護令,離開宜蘭到基隆投靠朋友生活;
因她先生住在宜蘭,而她却居留在基隆,
科長認為她是以外配身分歸化,對於婚姻的真偽有查證的必要,
所以要求當初收件的我參與這次的訪談;
說真的,就是真結婚才會被打,才要申請保護令,真不知道科長在想什麼?
而且專勤隊查訪的結果也是婚姻屬實了,也符合相關規定,為何不敢核發準歸化證明?
訪談中,看著武氏,聽著她訴說婆家對待她的方式,真讓人心疼難過,
她表示她先生是么兒,全家人都很寵他,他要做什麼都隨他,就是要喝酒也讓他喝,一切都順著他,才會造成今日的局面,
她先生不願和她離婚,說要用這種方式折磨她;而婆家的人要他們離婚,好將她趕回越南去,
我心想:當初也是你們歡喜甘願地去越南把人家娶回來的,為何不能好好地庝惜她,而且她也為你們生了一個兒子了啊!
科長對武氏說:不敢核發準歸化證明給妳,是怕妳放棄越南籍後,內政部不准妳歸化中華民國國籍,屆時落得兩頭空,會很麻煩的;
當時大家討論的結果是:請武氏和婆家的人商量,請他們配合,表示他們還會再復合,
而我們再發文請宜蘭的專勤隊去查訪,再依據查訪結果決定是否核發準歸化證明;
她說:婆家的人很難溝通,但為了留在台灣,她會盡一切努力去溝通,請他們配合的。
武氏現在從事的是油漆工作,工資還不錯,一天還有2,000元,一個月可做20~22天,保守估計還有約四萬的收入,
雖然收入不錯,但是很辛苦,
她,很漂亮,但是又廋又小,全身上下没什麼肉,身上的衣服和背包沾滿了油漆,
可是她很努力地為生活打拼,一點也不怨懟;
看著她,我好感動,也非常不捨;
看著看著,眼淚不由地掉了下來,心,整個揪成了一團,好痛!
她離開後,我、素真及科長討論了一下,我和素真都覺得應該發準歸化證明給她的,
且素真也和戶政司國籍科的承辦人討論過了,
承辦人的意思是既然專勤隊的查訪結果已紀錄婚姻屬實了,核發準歸化證明給她是没問題的,
我也覺得,她是靠勞力來養活自己和小孩,並不是去從事特種行業,我們應該盡量協助她才對;
還好後來科長答應要核發準歸化證明給她,太好了,真是個美好的結局!